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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淄博房产网 2009-12-10 08:40:43 作者:xiaowei 来源: 点击量:27 文字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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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王先生问:我在婚前买了一套房,并以我的名义申请了房贷,按期支付了首付并进行了装修,结婚后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,房屋登记为夫妻二人共有。我们现在要离婚了,房子怎么分割?
北京市京华律师所夏广域律师解答:依据法律规定,房屋的产权人以登记为准,本案中的房屋产权人登记为王先生和张女士,故房屋为二人共有。但由于房屋的价款及装修款由王先生支付,你妻子均未出资,在分割的比例上不能均分,而应当有所区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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